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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实在的回应:检察官雪中送炭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张亚君 张然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0-10-23 08:28

  本报讯 “你们的做法太让我们感动了!”日前,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凤杰,副检察长王德全及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来到司法救助申请人刘某居住的出租屋,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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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凤杰(右二)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刘某母亲手中

  刘某于2018年被他人殴打致伤,被告人未对刘某做出任何赔偿。刘某与妻子离异,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再加上每月需要支付医药费,更是雪上加霜。

  今年,在振兴区检察院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举报宣传周活动时,刘某来到振兴区检察院进行申诉,吴凤杰接待了他。

  在了解案情后,吴凤杰立即部署案件办理工作。经研究认为,被告人未执行法院的调解,原判决中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条件已消失,决定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今年9月底,吴凤杰带领办案人员将救助金送到刘某手中,并对刘某说:“要知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定要重树生活信心。”刘某不断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谢。其母亲热泪盈眶地说:“检察官心里装着咱老百姓,让我们在绝境中看到了希望,感觉特别温暖。”

  延伸

  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将此案办理分为两个阶段——

  调查阶段

  振兴区检察院将案件作为司法救助案件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查明,被告人未按照当初与被害人刘某达成的赔偿协议履行赔偿义务,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刘某因残疾,无法外出务工,靠母亲的退休金维持生活。根据案情,经研究,刘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研究阶段

  振兴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迅速调阅原案卷宗,审查法院判决是否得当。并在副检察长王德全的主持下聘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组织召开听证会,审查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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