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危险驾驶类案件办案质效,引导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严格取证程序,提高证据规格,日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朴云晶一行来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洪大队,与20多名一线办案干警就危险驾驶类案件证据标准问题进行了业务交流,共同探讨全面提升危险驾驶类案件办案质效。
座谈中,检察官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从危险驾驶类案件中证据搜集的规则、证据的规格、定案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对近期办理醉驾案件过程中嫌疑人血样提取、保管、封装、送检等程序环节,鉴定机构鉴定时限等具体实务中遇到的问题,与交警进行了深入探讨,共同推进类案依法准确办理。
此次是继毒品类案件后,于洪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第二次对类案问题开展的业务交流。下一步,于洪区检察院将进一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培训交流方式,广泛与公安机关及法院开展业务交流,共同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