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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拓新局铸就全国检察工作标杆 我省七个基层检察院、两个市级检察院获最高检表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0-10-16 09:46

  本报讯 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的先进集体。我省七家基层检察院和两家市级检察院榜上有名。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得到各级党委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市级检察院切实担当责任,坚持精准指导,着力帮助基层检察院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的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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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事迹展播】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小院的大作为和大情怀

  近年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在于洪区委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抓精细办案,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抓精准保障,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抓民生守护,促进实现公益保护新作为;抓提升素能,促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小院要有大作为,小院要有大情怀”,以“四抓四促”为切入点,以切实的检察担当为区域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

  荣誉皆因细耕耘

  近年来,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检察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新作为。该院在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今年荣立集体三等功。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等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给予高度肯定。三年来,荣获市级以上表彰18人次,获得三等功以上表彰10人次。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星星之火”点亮奋进路

  2016年以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班子强队伍、求创新争亮点、重规范精业务、抓基础促发展,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2016-2019年,连续四年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8年被省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二等功;以青年干警为骨干的“星星之火”爱心团队,获评2019年度“抚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近年来,1名干警荣获全省“最美女检察官”称号,先后有17人次荣立省、市级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守卫正义初心永驻

  2016年以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坚持“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工作思路,抓班子、谋业务、带队伍,连续5届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连续4年荣获省、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被丹东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凤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凤城市服务满意先进单位”。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以匠心书写检察初心

  近年来,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在这片生机勃勃的热土上,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重点,“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成绩突出。2009年度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荣立集体一等功。2004年至2008年,2014年至2019年连续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3次。多次被授予“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展现了老边检察的时代风采。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

  正义是心中的“灯塔”

  2016年以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各项工作效果明显。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8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人获国家级奖励、23人获省、市级奖励。

——灯塔市人民检察院

  凝聚群力守正义

  2016年以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秉持“重素质提升,抓管理到位,求亮点突出,守公平正义,促西丰振兴”的工作思路。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5—2017连续3年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13—2019连续7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015年、2017年分别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二等功。

——西丰县人民检察院

“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上下一心谋发展

  近年来,丹东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检察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构建“四大检察”转型履职新格局,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新作为。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基层院获得市级以上表彰55次,检察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82人次,获得三等功以上表彰38人次,一个基层院党支部获评“五星级党支部”。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答好为民“检答题”

  2016年以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导向,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实际,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建设,组织指导工作有力,基层基础建设机制健全,长远发展根基夯实,取得了显著成果。营口市检察院连续四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市级检察院”,全市六个基层院和一个派出院全部进入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其中,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为第五届、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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