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彰武县对8件9个命案受害家庭救助50余万元……”这是9月17日,记者在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落实“命案救助衔接机制”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会议听取年初发生的“3·13命案”救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教育、民政、人社、扶贫、医保、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10家单位会签的《关于建立完善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进行了解读。
会议将“命案救助”工作纳入“平安阜新”建设考评指标进行了部署。
会上,彰武县委政法委、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彰武县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就“3·13命案”及时开展医疗救助、住房安置、生活保障、心理救助、善后处理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就实际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全面贯彻落实好“命案救助衔接机制”工作发表了意见建议。
这次会议只是阜新市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一个缩影。
医药费及后期康复费由政府协调解决,为受害人协调住房,帮助其解决耕地生产经营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等费用……“3·13命案”发生后,彰武县委、县政府的一系列举措为被害人解决了后顾之忧,确保被害人在案件发生后无生产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