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她的档案,一连串的荣誉称号跃然眼前:连续4年荣获“抚顺县优秀公务员”,2015年荣获“辽宁省最美女检察官”,2017年和2018年荣获“抚顺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
她认为“这不过是在自己的岗位上正常履行了职责而已”。她就是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公诉科科长王丹。
2007年,王丹通过考试,进入吉林省东辽县检察院公诉科。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时,王丹信心满满,甚至有些“盲目自信”,随着时间推移,她逐渐成长起来。
王丹第一次独立办理的案件是一起该院移送起诉的受贿案件。案情比较简单,事实也很清楚,受案后7日内王丹就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法官阅卷后却提出了一连串的疑问,“这么简单的案件怎么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当时王丹的大脑一片空白,过后仔细回味回味,顿时又感觉很钦佩,离开法院后她偷偷地哭了。
从那之后,王丹每日勤学苦练,课余时间还不断请教年长的检察官如何办案。
2011年5月,王丹调入抚顺县检察院任公诉科副科长。王丹总说,作为一个公诉人,追求公平正义是己任,决不能含糊。在弱势群体面前,王丹是一位“有情”的执法者。她说,公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办案最多,离群众最近,惟有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办案,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才能让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家住本溪市的王某生于1989年,2013年犯盗窃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2015年刚刚出狱的他又因盗窃被抓获。王某的继父多次打来电话,询问王某的情况,并说自己没有尽到做家长的责任,让孩子走了弯路。王丹被这位继父的行为感动了,在提审王某时,对他说起了继父和妈妈的关心,希望他懂得感恩,重新做人。王丹的劝说使王某非常感动,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后悔。
2015年3月,王丹被任命为公诉科科长,她凭借着对公诉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带领这支平均年龄不足30岁的年轻队伍不断创出新的佳绩:5年间公诉科共指导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300余件,其中王丹本人办理案件达130件,这些案件经上级检察机关审查无一错案或瑕疵案件。
今年1月,在全市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调整时,王丹再次挑起重担,作为副检察长的她,依然坚守在一线,埋头实干。她说,自己在意的只是把案件办好,把所有该做的事儿做好,坚守初心,守望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