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由省人民检察院及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的省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干警在经历了居家隔离7天,又在鞍山南台监狱监院外集中隔离7天后,于9月9日正式进入监院内开展为期10天的封闭实地检察工作。
检察组成员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充分利用隔离这段时间,采用案卷审查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发挥监督主导作用,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带着问题和线索入监,确保特殊时期监狱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9月8日,石佛地区检察院检察长侯莉通过视频连线为第四巡回检察组的全体成员进行动员,为他们在隔离期间的辛勤工作点赞,嘱咐入监后既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把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万无一失,又要精心谋划、用足用好各种检察方式和手段。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克服疫情带来的各种困难,圆满完成省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