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创新办案模式,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今年1月至7月,大连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8件80人,提起公诉30件307人,审查甄别涉黑涉恶财产10786万余元,提前完成了省扫黑办提出的阶段性清零目标。
融合办案模式 提升案件质效
为了办理好曲某、徐某某等35人涉黑案件,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腾蛟带领的办案团队自今年5月起就一头“扎进”专案组中,提前介入工作。在进驻专案组2个多月后,才有了短暂休整的机会。
目前,大连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对在侦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根据案情,办案人员逐案制定提前介入工作计划,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和阶段性任务,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开展清单式督导调度,有效提升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大连市检察院还将督办、领办、带办等工作制度相结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环节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个案指导,促进疑难问题的解决。“双清零”工作开展后,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在受案10天内就起诉了于某等有组织涉黑案和杨某等“套路贷”涉黑案。多种办案模式的有效结合和运用,为从快从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检察监督 推动长效常治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办理的案件积极参与“行业清源”,延伸司法办案效果。今年,大连市检察机关对在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监管问题梳理,及时就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月至7月,两级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行政监管、企业监管、地区治安等方面问题,共制发检察建议31份,提出建议措施85项。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徐某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针对该犯罪集团在其经营地长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却一直未被查处和两家大型洗浴场所存在账面收入未报税和缴税等问题,分别向5家单位提出了检察监督意见,“一案五发”检察建议,为相关单位开展行业、区域治理提供了线索,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清源”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们不仅着重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把整治行业乱象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针对办理案件中发现的监管漏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同时,着重加强了检察建议跟踪问效,对重点地区、重点工作、重点案件的反馈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过询问、走访、不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积极督促,支持配合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促进工作长效开展。”大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姜滨介绍。
创新管理模式 打造专业化团队
为深化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大连市检察机关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专业人才储备,选优配强和组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团队。今年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分别建立了“扫黑办工作队伍专门化”和“涉黑涉恶办案队伍专门化”两个专班。同时建立人才库,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统筹调配办案力量,以派员实地进驻方式开展工作,进一步为完成“双清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在办理曲某等人“套路贷”涉黑一案时,由于涉案人数多、案情疑难复杂,大连市检察院在提前介入案件后的第一时间启动了“双专班”人才库机制,将案件提级审查,调配有专业办案经验的人员对案件进行指导,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