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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检察机关组织宣讲小组进行普法宣传 哪里需要 就将民法典知识送到哪里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解畅 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0-09-07 10:39

  本报讯 为加强对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盘锦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全市检察机关“民法典检察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民行部门开展民法典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万家活动,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宣传网络。

  按照该实施方案的要求,盘锦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全市两级检察院抽调检察人员组成4个宣讲小组,进行了12次普法宣传。第一小组走进企业单位,对民法典合同编进行宣讲,重点内容为民法典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第二小组走进乡镇,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进行宣讲。第三小组走进乡村、社区,对民法典物权编进行宣讲。第四小组走进乡镇、社区,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进行宣讲。讲座结束后,宣讲团成员分别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并留下联络方式,以便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在场群众纷纷表示,宣讲内容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希望能够经常开展此类活动,让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这次“民法典检察宣传周”主题活动,加大了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积极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遵纪守法的理念,增进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盘锦两级院全体检察干警将积极学习领会民法典相关精神,并将其融入到办案实践中,以实际案件的办理来学习、贯彻和宣传民法典,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民法典“让民知、使民用、护民利”,充分保障民法典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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