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阜新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启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0-08-20 09:44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执法检察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提高,8月14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阜新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建立全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工作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阜新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从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的意义、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内容和方法等四个方面对《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提升到建立巡回检察模式上来,统一到提高社矫工作质效上来,聚焦到破解各项工作难题上来;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协作机制,提升监督效果,构建“双赢”格局;要聚焦问题短板,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当作检视整改问题、规范社区矫正执法、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契机,主动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对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服务平安建设大局的前沿阵地,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是检察机关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参加巡回检察工作的检察干警务必要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协同配合,坚持监督和保护并重。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