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自2月以来启动了“法治微课堂”栏目,在“沈阳检察”微信公众号陆续推出了《还不清的“校园贷”》《疫情防控里的法律事儿》《向校园暴力说“不”》等6期视频课程,同时在沈阳网络教育电视播放,供学生们在线学习使用。
据记者了解,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常规的法治宣传活动造成了一定影响。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秉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转变以往送法进校园的工作模式,坚持疫情防控和法治宣传两不误,在“线下”宣传受限的情况下,拓展思路创新形式,积极推行“线上”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项活动仅仅是省人民检察院贯彻全省开展的“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普法活动中,我省各级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依法办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将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相融合,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手段,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全方位的作用。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确保惩治准确、有力。全省检察机关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恶性犯罪。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姜某某等人强奸、寻衅滋事案件中,成年被告人有拉拢、纠集、引诱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犯罪的犯罪行为,大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喆在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时,根据犯罪事实提出严厉打击成年人拉拢、纠集、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建议,主犯姜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不放弃,用心感化涉罪未成年人。我省检察机关坚决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秉持“双向保护”理念,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特殊刑事政策,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及时有效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和亲情感化等工作,努力提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成效。
延伸检察触角,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我省检察机关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在押未成年人“两个帮扶”工作,即对在押未成年人开展“监内帮扶”、回归社会后做“跟进帮扶”,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并与在押未成年人结成帮扶对子,一对一地开展帮扶教育。
依法办案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做到双赢共赢多赢。我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注重对案件中发现的社会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及非法拘禁、强迫卖淫恶性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中涉及的娱乐场所存在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提供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服务等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份;针对涉案药店向未成年人出售处方药问题,未检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开展对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督检查,向监督管理部门发送检察建议。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片值得深耕的沃土,发展潜力很大,工作没有止境。全省检察机关将不忘初心、坚定信念,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有力的举措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