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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打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20-08-05 10:52

  本报讯 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彻底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一年,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做到“五个禁止”:禁止生产企业采购、销售和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禁止各类市场采购、销售和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禁止电商平台网上售卖“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以及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以及涉及野生动物的虚假违法广告。

  据了解,我省主要采取七项工作措施开展工作,加强水产品加工监管。督促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对水产制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摸底建档。加强水产品经营监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督促指导属地电商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平台治理规则。加强广告监管,加大对“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涉及野生动物虚假违法广告监管工作的力度,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五个禁止”的市场主体坚决依法处理,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开展社会共治,积极发挥全国12315平台和12315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