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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检察机关专项督导扫黑除恶不停步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赵薪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0-07-22 08:17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7月20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专项督导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在省委政法委2020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沈阳市检察机关黑恶案件办理、检察建议制发等重点工作情况。

  与会基层检察院按照督导安排,紧紧围绕“案件清结”和“行业清源”工作要求,汇报了重点案件办理和建立“长效常治”机制有关工作情况。

  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为对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予以充分肯定,对做好下一步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严密部署高位推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依法有序推进专项斗争。要压实领导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斗争预期目标圆满实现。攻坚克难精准发力,推动建立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案件清结”。要严把案件质效,推进“深挖根治”。要精准“打财断血”,确保“黑财清底”。要依托“三书一函”,促进“行业清源”。依靠党委加强协作,全面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要在沈阳市委政法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地方党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并充分利用会商机制,最大限度地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确保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及时总结加强宣传,以典型案例彰显检察力量。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办案分析,及时形成典型案例。要不断总结和提炼办案经验,切实提升法律运用能力。要抓好舆论引导,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增强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信心。

  沈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冬总结道,此次会议是对在既定时间内完成“六清”工作,特别是“案件清结”目标的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对推动沈阳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检察院党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会后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市政法委指示和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案件办理,严细深实地抓好有关工作,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扫黑办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上来,为沈阳全面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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