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抚顺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战”的通知》下发后,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截至目前,抚顺县检察院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4月,抚顺县检察院以“全国爱国卫生月”为契机,组织干警以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净化人居环境和助力疫情防控为核心,对全县8个乡镇、33个行政村的12家卫生院和药店医疗垃圾处置“是否符合要求”和“是否存在以不合理高价出售口罩”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走访。
全院干警齐上阵,对其中的11家饭店“是否存在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和饭店的后厨冰柜、冰箱等可能储存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对有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了认真摸底排查,并适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3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监督清理违法堆放垃圾3.35吨。
5月初,抚顺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了“专题”座谈会,与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局就“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积极促进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全力形成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合力”等核心工作职责形成高度共识,同时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为切入点,联合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
全院干警通过对县域5所学校食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办理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消除9类共17项食品安全隐患,覆盖学生及教职员工2500余人。
该院还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及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针对抚顺县某国有企业采伐时未采取水土保护措施及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等行为,先后立案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完成更新造林任务71.5亩,补植树苗12745株。
此外,严格按照抚顺市检察院“会战”要求,检察长亲自带头,成功办理了某行政机关怠于履行防洪职责案件。共清理被占用河道长258.9米,清理违法堆放占用河道垃圾2.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