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7月14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组来到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专项督察。
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心灵代表该院党组就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做了专题汇报,督察组对发现的问题当即给予了现场指导,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强改进提出了具体意见。要不厌其烦,提高认识,消除顾虑;要引起重视,抓好抓细;在重大事件处理上要稳妥到位;要与上级院勤沟通联系。盖州市检察院把此项工作作为维护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强化自我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消除思想顾虑,进一步提高意识,加大力度,推进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