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构建营口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全面护卫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治+爱心花季护航”未成年人专项保护工作。目前,营口地区已初步建立了7个青少年观护基地和救助中心。
营口市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感化教育
大手笔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营口市“法治+爱心花季护航”未成年人专项保护工作以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为立足点,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妇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并逐步建立起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观护基地建设等常态化合作、协商机制,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前发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为了推动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2018年,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在大石桥团市委成立了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中心。2019年4月,大石桥市检察院与多部门协同会签了《大石桥市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框架协议》,搭建综合救助平台,全面落实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保护工作。
大课堂 创新方法进行法治宣传
2018年8月,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在该院一楼办公区完成了“未成年人教育公开课堂”的建设。课堂划分为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治宣传三大板块。模拟法庭精选了盗窃、聚众斗殴、抢劫等真实案例,由未成年人进行角色扮演,由检察官点评指导,还原庭审现场。法治讲座定期邀请高校教师、专家学者及社会道德模范前来授课,讲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犯罪预防等内容。2019年7月,该院检察官助理赵国贺在援疆工作期间,把公开课堂开到了新疆,组建宣讲团队深入到乌苏市各学校开展法治宣讲,50多天的时间里,举办公开课堂21次、模拟法庭12次,受众达1万余人次。
大格局 “一站式”强化特殊司法保护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一站式”取证机制,积极保护救助被害未成年人。2018年3月,盖州市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营口市检察院确定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试点单位,率先在营口地区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0月,盖州市博海医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场所——“太阳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并正式启用。盖州市检察院与盖州市公安局会签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办案模式运行实施细则》,与盖州市教育局、盖州市博海医院分别会签了《关于对未成年被害人适用心理疏导的实施办法》《关于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医疗救助的工作协议》,并通过推行亲情会见、采用“圆桌式”庭审等方式,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机制。
大覆盖 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多年来,营口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扩大巡讲覆盖面,组建全市检察机关巡讲团队,开展精品巡讲课程评选活动。同时,大力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加大对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力度,提升授课水平和效果。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区各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分别制作了《拒绝校园暴力,远离校园欺凌》《未成年人如何远离性侵害》等多个教案、PPT,到多所学校进行法治讲座近40次,并在营口市鲅鱼圈区实验学校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多媒体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创建“未检窗口”,更新未检工作动态及法治宣传,公布服务热线电话。早在2018年,西市区检察院和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就同步进行了“扫黑除恶,拒绝校园欺凌”的法治宣讲,实现辖区法治宣传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