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提出的“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规范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开展未成年犯‘两个帮扶’”专项工作,以及针对办理专项工作下发的“三项指引”文件,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多次部署,该院第一检察部根据辽河检察工作实际情况,开拓性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
第一检察部迅速拟定“关于辽河检察机关开展‘三个专项’工作的报告”,向辽河油田分公司党委政法委汇报了省检察院相关精神、安排部署,以及辽河检察机关具体工作安排。第一检察部在向辽河油田分公司党委政法委报告的同时,迅速向公安、法院发函通报“三项指引”。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通过检察官办公室与公安法制部门进行对接,召集法制、刑侦等部门就命案关怀、涉民企案件办理两项指引进行详细讲解。与法院刑事审判庭室建立联系,为下一步诉审衔接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