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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检察院首次公开听证拟不起诉案件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周莹 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0-06-30 15:17

  本报讯 6月23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这是西丰县检察院首次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据悉,2019年11月6日,李某与聂某(均为未成年人)因琐事发生纠纷后,李某及其同伙对聂某进行殴打,李某致聂某右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铁岭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聂某鼻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但经过调查,李某平时表现良好,由于其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造成犯罪。李某于案发当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对自身行为深刻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综合上述事实和情节后决定对李某从轻处罚,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西丰县检察院邀请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监护人、犯罪嫌疑人、辩护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等10余人参加了此次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与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相对不起诉有利于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有助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