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战果,近日,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因时制宜,积极与法院、看守所进行沟通、协调,近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等6人恶势力团伙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溪湖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审查逮捕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积极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及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最终六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在20天内即顺利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因受疫情影响,在提起公诉后法院一直未安排庭审,溪湖区检察院积极与法院、看守所进行沟通、协调,购买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物品,并于6月4日在看守所进行开庭审理,仅用40分钟即顺利完成了出庭公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