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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拍卖房产偿债务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彭涛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0-06-23 10:21

  本报讯 日前,申请执行人王某来到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送上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宽甸县法院对王某与被执行人孙某、孙某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孙某、孙某平给付王某35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孙某、孙某平拒不履行义务,逃避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次走访调查才找到孙某平,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孙某平仍表示无力偿还债务。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拍卖孙某、孙某平房产,所得价款清偿其债务,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