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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琳琳:用飞扬的青春书写法官誓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0-06-22 12:06

  在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有一名年轻法官,她的青春在厚厚的卷宗里流淌,她的青春在定分止争里绽放,她用飞扬的青春书写法官誓言,她用真情、用行动赢得了百姓的信任。

  她,就是明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佟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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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琳琳

  自2010年以来,佟琳琳一直坚守在民事审判一线。10年的时间,她多次被明山区法院评为办案标兵、先进个人,并荣获本溪市十佳女法官、本溪法院十大杰出青年、本溪好人·最美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多项殊荣背后,她挥洒了无数的汗水、牺牲了无数的时间、付出了无数的艰辛。

  但佟琳琳从没有因为辛劳而抱怨过,也没有因为审判工作繁重而懈怠过。

  2017年,在佟琳琳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刘某在工作中不慎跌下10米深的通风井中,造成无意识、生活不能自理的严重后果。由于刘某仅在该单位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办公地点共有两家公司,但是两家公司拒不承认与刘某存在劳动关系,并都要求对方承担赔偿义务。

  面对被告两家公司的推诿扯皮,加之生活压力,刘某妻子不得不将刘某从医院的病床上推到了相关部门以寻求帮助,佟琳琳在知晓后,立即赶到现场,在了解了刘某全家的委屈后,耐心地为刘某妻子解说相关法律规定,鼓励她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法院一定会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

  随后,佟琳琳了解到由于刘某入职时没有填写入职申请表,且入职时间短没有领取过工资,案件的审理难度非常大。但是佟琳琳没有放弃,她一方面从用人单位指派给刘某的陪护人员、刘某从事工作性质与单位经营范围的联系中寻找线索,另一方面往返于被告单位办公地点和刘某就诊医院之间了解情况。通过耐心工作、去伪存真,佟琳琳最终认定了相关公司与刘某存在劳动关系。

  当佟琳琳面对刘某妻子的连声感谢时,她笑着说,这都是自己应该做的。

  今年年初,由于疫情的突然来袭,承办的案件无法进行线下开庭,于是佟琳琳在弹性工作期间,认真梳理案件,对能够进行“云平台”开庭审理的案件,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及前期准备工作,顺利进行庭审。

  参与线上庭审的律师庭后纷纷表示,特殊疫情下,法院的“云审判”模式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且程序合法,流程完整,必须给佟法官点赞!

  作为一名普通的民事法官,佟琳琳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她只是默默地时刻践行着法官任职誓言,始终恪守着法官的崇高职责,默默奉献、勇于担当,时刻不忘自己法律人的本色,将用一片丹心守护法律的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