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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文圣区检察院检察建议换来一渠清水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卢金友 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20-06-19 12:58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工作中发现,大林子桥下游渠道内有大量的生活垃圾和淤泥,造成水体污染,影响灌渠水流质量,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周边生态环境。该行为严重违反了《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针对此情况,文圣区检察院向辽阳市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两次会同文圣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就整改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最终该局在大林子桥两侧安装防护网120米,设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10处,清理渠底淤泥60立方米;清理渠道两侧杂草150平方米、杂土25立方米、填换渠堤土40立方米;协调参窝水库引用25.8万立方米环境水对8.8公里的护城河河道内的污水进行更换,保证渠道内水质清澈,符合标准。

  文圣区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为“四个辽阳”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