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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措施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0-06-17 09:44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并印发全省检察机关。

  据悉,《工作措施》要求,紧紧围绕全国扫黑办部署的“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落实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345计划”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确保实现“双清零”目标。加强监检衔接,坚决依法严惩严重腐败犯罪,尤其是“吃拿卡要”型的受贿犯罪,依法稳妥办理14种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形成一体化办案格局。准确办理涉疫案件,着力防范化解可能发生的“疫后综合征”。用心做好群众信访办理工作,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打折扣,推动群众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一号检察建议”等检察举措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在依法保障民生、维护民利方面,《工作措施》要求,依法防范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覆盖、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专项活动,不断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靠前服务。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积极会同监狱管理部门开展“两个帮扶”,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打好解决公益损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攻坚战、持久战。

  在充分运用法治方式稳市场、稳预期方面,《工作措施》要求,依法打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推动实现对各类金融违法活动的实时管控、处置。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统一规范全省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加强产权保护保障创新创业,平等保护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权利主体,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工作措施》要求,加大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保障安全生产。

  在抓好基层、抓好落实方面,《工作措施》要求,加强基层司法供给,积极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民利民主阵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大政策向基层倾斜力度,推动解决基层检察机关在职责定位、人财物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对基层的扶持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强正面引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

  《工作措施》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有效落实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扛起助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推动经济发展、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为实现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