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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命案受害家庭”传递铁岭检察温度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研 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0-06-17 09:44

  “一起命案夺去了受害家庭中两个人的生命,又有5名家庭成员不同程度受伤,这5人中有两名70多岁的老人和3名未成年人,我们为这个命案受害家庭申请的12万元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位。”5月13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武秋生对记者说。

  据悉,今年年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部署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计划”后,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命案受害家庭”作为司法救助工作重中之重,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019年11月初,铁岭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3名未成年人(大的11岁,小的仅3岁)失去父母双亲,年过七旬的刘某及唐某老两口失去了儿子、儿媳,而犯罪嫌疑人杜某没有赔偿能力。

  刑检部门案件线索移交给控申部门后,控申部门立即成立以武秋生为组长的4人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经调查得知,唐某右肺裂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刘某本身左手截肢系二级残疾;3名未成年人也分别为重伤或轻伤。受伤的5人因住院治疗共花费12万余元。

  为帮助这家人顺利渡过生活难关,铁岭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审批,最终成功为其申请了救助资金。

  铁岭市检察院又走访了铁岭市民政局、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等多个部门,积极帮助实施多元救助。先是配合乡政府与民政部门沟通,将其中两名未成年人(另一未成年人为继女,已由其生父照顾)报批为孤儿,获得了长期救助;又走访铁岭市残联,为刘某办理残疾证;协调解决最小的孩子上小学问题,因其大脑受伤,智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其上小学及上学后的学费问题,检察官们都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这是铁岭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做好做实司法救助这一“民心工程”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在办2件,铁岭市检察院及7个基层院均办理了司法救助案件,全面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

  下一步,铁岭市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尽心竭力办理好每一起申请司法救助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