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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蕾:办案嗅觉灵 循迹再深挖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卢金友 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20-06-12 10:53

  赵蕾,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检13年来,她多次被授予省、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和辽阳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雷锋式检察官的称号,荣获全市检察系统“十佳公诉人”第一名,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场上,除了细腻与柔情外,她更有着果断刚毅、敏锐坚强的独特魅力。先后办理了多起黑恶势力案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严把每一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

  严把证据关

  赵蕾说:“过去的‘坐堂问案’、书面审查已经不适合办案的新要求,必须多方调查,才能精准指控,真正担当起法律监督的职责和使命。”

  2019年12月,宋某某等8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入检察环节,作为主办案人,赵蕾在审查案卷中发现,该案案情复杂、时间跨度长,在取证、定性及事实认定上均存在难点,审查逮捕阶段,证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经济特征方面的证据尚不充分,不足以证明宋某某等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工作中的赵蕾

赵蕾

  秉承着对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赵蕾果断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将宋某某等6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对证据不足的姜某某等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她一方面对侦查机关充分释法说理,另一方面制定了10余条详细的继续侦查事项,从法律适用、取证程序、注意事项等方面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办理此案中,共向有关单位发出4份检察建议。

  严把事实关

  每一次阅卷,她都会自制“清单”,详细列明每一笔证据来源,对任何一丝疑点和盲点都要求侦查机关作出解释或者重新取证。从她的身上既能够看到执法者的果断与严谨,也能够感受到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执着。

  2019年7月,于某某因借款人到期未能归还欠款,纠集社会上闲散人员王某某、张某某等人对借款人进行殴打。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赵蕾通过阅卷发现,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没有正当职业,靠放贷为生,除已查明的暴力讨债犯罪事实外,种种迹象表明其很有可能实施了“套路贷”犯罪行为。在作出对犯罪嫌疑人于某某等3人批准逮捕的同时,建议侦查机关进一步查清于某某实施虚假诉讼、诈骗、敲诈勒索等“套路贷”犯罪行为。

  最终,公安机关查实了于某某通过“套路贷”方式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犯罪行为,以他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被依法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对于某某恶势力团伙依法判决。

  严把法律监督关

  2018年,赵蕾办理了一起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案件,犯罪嫌疑人喻某某与李某某发生纠纷。喻某某纠集社会上闲散人员,与李某某发生持械斗殴。殴斗过程中,李某某被喻某某、陈某某等人持械殴打致重伤;同时,陈某某被李某某持刀扎伤,致其失血性休克。案发后,喻某某归案,陈某某失踪,公安机关将其立为网上逃犯。

  赵蕾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搜集涉案人员的前科劣迹情况证明材料,向侦查机关通报情况,建议对喻某某等人以往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清是否遗漏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5月,公安机关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归案,经鉴定,陈某某的伤害程度已构成轻伤。喻某某等人符合恶势力犯罪构成要件,赵蕾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函》,对李某某故意伤害罪依法追诉。公安机关根据通报情况对喻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深挖,侦破了以喻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现喻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均被依法提起公诉。

  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豪言壮语,所办刑事案件无一错案的答卷,在她的检察人生中闪闪发光,留下了一串串坚实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