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连日来,本溪市委法治建设办组织开展了示范创建自查自评活动。
此次自查自评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5月下旬开始,市和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紧密围绕《关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解的通知》(本委法治〔2020〕3号)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对标对表《辽宁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第二阶段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和市绩效考核要求,本溪市委法治建设办适时组织对市、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自查自评和承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考核。
据悉,此次自查自评活动将摸清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工作短板、弱项,督促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活动将通过充分挖掘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