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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级检察院同步直播跨省司法救助听证会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董宇丹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0-06-10 13:31

  本报讯 “您好,我是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员,我们正在对王某峰司法救助案进行现场公开听证,请您介绍一下实地调查情况。”6月9日,王某峰司法救助听证会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由于申请人王某峰是黑龙江省人,一场跨省视频连线在丹东市检察院和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检察院之间进行,我省三级检察院微博同步直播了此次听证会。

  当日9时,听证会开始,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峰的委托代理人(王某峰女儿)王秀兰与办案检察官、听证员等相关人员出席听证会。听证员由丹东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以及元宝区政协、民政、医保等单位代表担任。元宝区检察院检察长唐希国担任听证会主持人。

  元宝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1月2日13时许,患有精神疾病的王某强在家附近遇到由黑龙江来丹东探亲的70多岁的王某峰并主动与其讲话,王某峰不予理睬,王某强便对王某峰进行殴打并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将王某峰砍伤。王某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司法精神病鉴定:王某强在案发时为精神分裂症疾病发作期且无刑事责任能力。王某峰颈椎等多处骨折,为轻伤二级。王某峰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26000元左右。而王某强在丹东市第三医院(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其家属表示没有能力赔偿。

  在了解到被害人因自己和几个儿女家庭经济都很困难,无法自行支付医疗费用而提前出院的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到家住丹东的被害人二女儿家进行实地走访,初步认为王某峰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后,省、市检察院通过沟通协调,跨省调查核实了被救助人家庭困难情况及居住情况。听证现场,连线克东县检察院检察官,由其对王某峰家的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民政、医保等部门听证员针对王某峰的具体情况,对其今后异地治疗涉及的医疗问题给予建议和指导。

  10时20分,经听证员评议后,唐希国宣布司法救助决定,对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峰给予2万元司法救助。

  王秀兰说:“今年5月,检察院主动联系我们,详细了解了我父亲的身体情况及我们家庭的经济情况,告诉我们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给我们家送来了温暖。”

  把公开听证引入司法救助工作,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记者获悉,自2019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1件,发放救助金129人7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