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该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地见效,2019年10月,该院将原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合并为第一检察部,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运行7个月后,效果显著。
银州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分管领导对部门内所有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进行整合,合理调配员额检察官办案比例。采用自动轮案为主、领导指派为辅、重大疑难案件组建专门办案组的方式分配案件,有效缓解“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员额检察官负责同一案件批捕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办理,在批捕阶段阅卷后,避免了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很多重复劳动,既保证掌握案情的延续性,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在案件办理中,员额检察官对自己审查逮捕的案件在起诉环节要负责审查起诉工作,由自己来承担责任,因此,员额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的把握就更加严格。自“捕诉合一”后,该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8件136人,其中不批准逮捕案件37人,定罪不捕17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20人。定罪不捕比例同比2019年以前上升8.4%。同时,主管领导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做到对每个案件都进行充分的讨论甄别。在无错漏案件发生同时,有效提升案件质量,更加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注重社会矛盾的化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