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铁岭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对武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这是铁岭县首次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据悉,铁岭县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办理刘某交通肇事案过程中发现,武某作为肇事司机刘某的雇用人和车主,武某在明知刘某没有驾驶资格,且车辆尚未登记的情况下,任其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武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但因武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对自身行为深刻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综合上述事实和情节后决定对武某从轻处罚,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铁岭县检察院邀请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村民代表等10余人参加了此次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与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对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