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办理鞍子河垃圾污染公益诉讼案,使鞍子河下游河道内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理解和支持。”日前,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4月,省检察院将普兰店区检察院办理的鞍子河生活垃圾公益诉讼案件作为省检察机关“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四个典型案例之一。
鞍子河自东向西,流经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区,汇入渤海,已被列入《大连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治理保护重点的河流之一。2019年4月,普兰店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工作职责期间,发现该河道内随意堆放、扔弃的各种生活垃圾没有及时得到清理,严重污染水体,破坏河道的生态环境,威胁河道的行洪安全,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普兰店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实地勘查,并运用高科技手段现场调查取证,固定鞍子河河道内生活垃圾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证据。决定对鞍子河河道内生活垃圾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相关行政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河道内的垃圾进行了专项清理,并加强河道周围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力度。普兰店区检察院协同相关行政部门与当地街道办事处共同加大对沿岸居民保护水资源和海洋资源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碧海蓝天。
普兰店区检察院通过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在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履职、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后,普兰店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排查力度,为普兰店“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