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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检察:代表建言促监督 公益诉讼防污染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0-05-21 14:50

     辽宁长安网讯  “臭气熏天,不敢开窗。遇到下雨天,村道两旁废水横流,根本无法下脚”,近日,庄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庄河市栗子房镇四家村有两处生猪养殖场存在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村居环境和周围村民正常生活。了解到情况线索后,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庄河市检察院院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开展初次摸排调查和取证工作。

  经实地调查取证查明,栗子房镇四家村现有两处生猪养殖场,养殖生猪规模达450余头,养殖设施简陋,均没有有效的污水和粪便处理设施。养殖粪便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在道路两旁,臭气熏天。养殖场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导致河水污浊,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作为大连市人大代表的四家村村书记许春芳,大力支持、热情关注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行动。许春芳说:“近几年,我在电视新闻和手机上看到检察机关在推动环境治理上发挥很大作用,助力了美丽乡村建设。希望检察机关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公益诉讼,帮助我们村解决生猪养殖污染的问题。”

  人大代表作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同路人”,充分发挥着“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积极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在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时,人大代表参与现场勘查、听证,对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等,共同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形成了推动环境治理的合力。办案检察官在取证现场热切期盼许春芳代表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在多方努力下解决养殖污染问题,构建美丽和谐的村居环境。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庄河市检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栗子房镇人民政府和庄河市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口头情况通报,督促其立即开展整治工作。下一步,庄河市检察院将向上述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生猪养殖污染治理职责。检察机关也将对污染整治进程持续跟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推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