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贯彻“健康中国”、“绿色中国”的要求,助推普兰店区绿色乡村建设,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顺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安全的新期待,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安全”。
春耕时节往往是山火发生的旺季,究其原因在于农村的生活生产习惯形成了烧荒烧秸秆的做法,这不仅污染空气,还会诱发火灾,特别是紧邻公路沿线及山林附近露天焚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甚至涉嫌犯罪。
近期,普兰店区检察院干警深入全区18个街道、村屯实地走访调查,通过现场拍照、询问当事人、环保员、村民组长等方式对发现的烧荒烧秸秆问题进行取证,及时对烧荒烧秸秆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检察机关在相关行政部门和各街道的支持配合下,共同查找问题根源、剖析问题产生原因,针对秸秆焚烧防控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建议加强督导检查,使防控巡查工作机制落地生根,以免形同虚设;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秸秆焚烧火点要及时处理并形成报告向上级反映,由上级依法作出处罚。
普兰店区检察院通过全面调查了解烧荒烧秸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极大地督促了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意识。今后,普兰店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当地整改不反弹,为营造“美丽普兰店”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