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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院首次召开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姚恩伟 何悦 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0-05-07 13:09

  本报讯 日前,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一改以往书面审查和单独沟通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6名听证员、2名企业代表对一起民营企业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这是营口市检察机关首次就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2017年,营口某装备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将A热力公司、B热力公司、C科技公司、D集团公司、E能源公司、F热力公司诉至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几被告给付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并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法院一审二审及再审,判令几被告承担连带责任。A热力公司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通过案情简要概述、当事人陈述、新证据出示、听证提问、当事人最后发表意见等环节给予双方当事人就重要事实再次阐述的机会,保证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随后举行的案件评议会上,6名听证员就本案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下一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陈述以及听证员评议意见,结合本案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监督决定。营口市检察机关将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的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好民事检察服务保障职能,依法办理涉及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强化涉企案件执行监督,积极保障胜诉企业各项权益。同时,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多方参与,实行“检察开庭”,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