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考虑到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你的身体健康,今天我们对你进行远程提审。”3月12日,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宁川在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审室里,对身处另一终端、被羁押在辽阳市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远程提审端操作,确保远程提审顺利开展。
太子河区检察院积极运用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充分利用远程提审“云上办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疫情防控与履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本报讯 “考虑到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你的身体健康,今天我们对你进行远程提审。”3月12日,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宁川在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审室里,对身处另一终端、被羁押在辽阳市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远程提审端操作,确保远程提审顺利开展。
太子河区检察院积极运用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充分利用远程提审“云上办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疫情防控与履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