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锦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案管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加强沟通协调,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对于侦查机关办案期限届满的各类案件,两级院案件管理中心积极同办案单位、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依法予以受理;对于检察机关办案期限届满的侦查监督、公诉案件,积极做好前期联络、案件材料准备和业务系统操作等工作。案件实现了受理、流转、送案“一步到位”。1月30日至今,两级院案管中心共受理新案件111件226 册,退查重报案件39件,送案审核60件。对于案件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进行口头提示预警31次,避免超期等不规范现象发生。
涉疫情案件做到三个“当日”。认真落实高检院案管办加大涉疫情犯罪案件受理工作力度的要求,建立了涉疫情案件优先从快受理通道。2月11日,黑山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涉疫情审查逮捕案件——蹇某某涉嫌诈骗案,案管部门审查后,及时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流转到办案部门,及时将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到公安机关,做到了“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接触和纸质卷宗移送。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工方式频繁送卷,两级院案管中心通过制作、上传、跨院共享电子卷宗开展内部卷宗移送。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1月30日以来,两级院共制作电子卷宗116册8472 页,受理律师电话查询10余次。
完善并落实案管大厅值班制度。两级院案管人员积极主动担当,除外地不能返锦或隔离人员外,都参加案管大厅值班工作,保证案管大厅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锦州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案管大厅值班日志》,每日由值班人员不定时对基层院值班情况进行电话巡查,确保电话响有人听,来人有人接待,及时处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