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2月10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认真听取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侦查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柏某某销售假冒“3M”口罩一案的专题汇报。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系某药业的营业员,其在疫情期间为获取利益,从商贩柏某某经营的摊位购进35000个假冒3M9002口罩,加价后出售到抚顺市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等地药房,销售数额近7万元, 2月6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柏某某抓获。
2月8日,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获悉案件线索后,检察长时为侠带领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听取公安机关介绍案情,并对案件定性、侦查内容等方面提出侦查意见8条以及工作意见2条,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抚顺市检察院在听取了新抚区检察院有关案件汇报情况后高度关注,并指派第二检察部负责,给予业务指导。同时指派员额检察官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组,继续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两级联动、跟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