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月21日,记者从鞍山市公安局获悉,在该局组织开展的打击整治非法违规烟花爆竹“净面行动”中,鞍山市共查处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8起,行政拘留8人;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起,行政罚款15人。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鞍山市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鞍山市公安局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对易滋生烟花爆竹案件的重点处所、部位进行布控,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8日(正月十五),鞍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违规烟花爆竹“净面行动”。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净面行动”开展以来,鞍山全市共查处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8起,行政拘留8人;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起,行政罚款15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825件。其中,1月17日,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在齐大山早市查获1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行为人石某某被行政拘留5日,非法运输的32件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1月19日,公安机关获取信息,于某从他处购入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一门市房内用于销售,对周边居民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立即赶赴现场,当场查获于某在居民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调查,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非法储存的81件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