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业务的紧急通知
各位机动车车主、驾驶人: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2月1日起,我省将暂停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业务(恢复窗口处理违法业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暂时允许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登陆交管12123APP,系统将予以提示。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不会增加其他处理措施。
特别提示:1月30日或31日,交管12123APP进行系统升级,期间不能办理业务。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