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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检察院全面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大检察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姚晓滨 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0-01-20 14:35

  辽宁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1月17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对省南台监狱、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市女子看守所和市监狱开展了一次全面安全防范检察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配齐配强执检办案力量,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充实到执检检察部门,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主管领导亲自率队,深入监管场所一线靠前指挥,共同参加监狱狱情分析会,不断加大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力度,确保监管场所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新组建的第三检察部抢先抓早,提前谋划刑执检察工作,先后制定对监管场所安全检察、专门巡回检察工作预案,并在检察活动前组织全部门干警开展一次专项学习,督促监管场所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脱逃、行凶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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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安全防范检察活动,是市检察院今年内设机构改革后成立的第三检察部开展的首次大规模监管场所检察活动,也是节前安全防范检察活动与对监狱第六轮巡回检察相结合的一次全员大规模监管场所巡回检察活动。检察人员分别同监所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重点了解监所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部署情况,共同分析当前监管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监管安全意识,明确影响监管安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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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活动中,检察人员深入服刑人员“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和看守所各个监室,仔细查看重点部位、时段、环节监管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等情况,重点对监管场所监舍及公共设施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活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检察,严防春节期间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监管安全问题出现。针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排查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检察人员及时向监管场所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并督促监管机关立即整改,排除安全隐患。通过实地检察,及时发现问题,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监管安全问题发生,确保安全检察活动有效开展,监管场所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