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盘锦市委办公室、盘锦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盘锦市委、市政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健康发展提供的大力支持,对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依法治市实践、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形成新时代美丽盘锦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站位,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党政机关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检察机关必要的办案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公益损害鉴定、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政协要加强监督督导,推动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普法宣传,积极营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环境。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要提高接受法律监督的自觉性,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工作,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认真做好应诉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级纪委监委要做好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各级审判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络,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审判相关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着力形成维护公益的整体合力。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监督重点,依法规范监督,确保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