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记者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锦州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以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挖背后“保护伞”与“关系网”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多措并举,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集中学习中央省委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涉黑涉恶案件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和措施,对锦州市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统一指导、统一督办、统一把控,严格落实中央省委两级督导要求,确保案件质量标准。
坚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与侦查机关会商案件,研判证据,准确认定涉黑罪名。加快办案节奏,审查逮捕平均结案时间由6天缩短到3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由58天减少到20天,最短的7天。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1件30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1件352人。
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锦州检察机关深挖保护伞线索16件,办理何某某涉黑一案,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2份,追捕犯罪嫌疑人16人。同时针对案件是否存在“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向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此外,锦州检察机关开展案件督查和“回头看”工作,进一步筛查案件、梳理线索,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