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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零门槛”落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19-12-23 09:37

  本报讯 12月19日,记者从鞍山市政府召开的《鞍山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鞍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零门槛”落户,逐步实现以居住证为载体的户籍管理制度。

  据介绍,近些年,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鞍山人口外流情况较为严重,很大程度制约了城镇人口均衡发展,鞍山市委、市政府对此情况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取消落户限制,加大公共服务供给,研究制定了《若干政策》。《若干政策》主要包括落户及办理居住证政策、住房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就业政策、进城农民利益保障政策及人才政策等七方面。其中,落户及办理居住证政策最受关注。

  “外省市非户籍人口原来落户必须以‘稳定住所、稳定就业’为前置条件,否则不予落户。新政出台后,实行了按户口迁出地分类登记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即投靠亲戚朋友、租房等情形均可以来鞍山落户,对迁入条件彻底进行了全面放开。”鞍山市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陈丽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将取消非户籍人口迁入限制,逐步实现外来人口“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

  《若干政策》要求进一步简化落户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在下发审批权限和缩短时限上带来新变化。就此,陈丽解释,共有两方面变化:一是全面下放了户口迁入城区、城镇审批权限,全市实行外省市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二是全面缩短了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提升了办事效率。对于一些无需审批的外省市夫妻之间等三投靠和引进人才等高频次户籍办理事项,甚至可以实现当场办结,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