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防止因焚烧秸秆而引发的环境污染、火灾事故等意外发生,入秋以来,辽阳县公安局吉洞乡派出所因焚烧秸秆共行政拘留5人,配合政府依法罚款49人,口头警告36人。
11月13日,吉洞乡派出所再次出动四名警力、两辆警车与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巡逻检查组,全天候进行禁烧秸秆工作宣传与检查,有利地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民警还将禁烧工作与日常巡逻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防控力度,切实做到 “有火必禁、有烟必罚”。在巡逻中发现有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制止并加大处罚力度,有力地保证了全乡禁烧秸秆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