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显示已死亡的驾驶员王某竟“死而复生”,亲自拿着驾驶证到交警部门处理车辆交通违法并扣分。日前,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移交线索通报,称有人利用已经死亡人员的驾驶证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接到指令后,瓦房店交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并了解到,这个王某已于5月4日去世。但匪夷所思的是,记录显示,王某在5月份多次持驾驶证到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违法信息。
为了查个明白,细心的交警调取了该驾驶员处理违法记录过程的监控视频,当看到视频的时候,交警也惊呆了:这名来处理交通违法信息的男子和死者长得一模一样。户籍上明明显示已经死亡的王某居然出现在了交警部门处理中心的大厅。面对这样的情况,交警初步判断,这名“死而复生”的驾驶员应该不是王某,从相貌和持有王某驾驶证的情况来判断,极有可能是死者王某的直系亲属。
接下来,交警又调取了死者家属的身份信息,了解到死者的妻子丁某家住普兰店。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交警找到丁某进行问询,在谈话中,交警感觉丁某说话时异常紧张,神色慌乱。在交警的追问下,做贼心虚的丁某终于将真相和盘托出。原来,去处理交通违法的是死者王某的弟弟王某某。
交警一边暗中追查王某某的行踪,一边找到其家属,通过做家属的思想工作,规劝其投案自首。6月5日,王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自首。在证据面前,王某某终于说了实话,5月4日,他的哥哥王某因病去世,嫂子丁某找到王某某,想趁着驾驶证被注销之前将驾驶证上的分卖给需要处理车辆交通违法的人。因他们兄弟二人相貌和年龄相近,王某某便答应冒名顶替。
目前,交警部门已将该案移送瓦房店市公安局辖区公安派出所,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对冒用他人身份的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对丁某处以行政拘留6天、罚款3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莫因为贪便宜而触犯法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违法行为不仅不会得逞,还要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