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救护车司机还敢酒驾,让人想想就后怕!”日前,朝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向记者讲述了他办理的一起案件。
5月1日,凌源市的廉某家人突发重病,廉某与患者及另外一名家属于当日16时50分坐上了救护车,从凌源市出发,向朝阳市区驶去。
“救护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了一段时间后,司机就跟大家说他要上厕所。”廉某一家同意司机将车停靠在朝阳服务区,让其下车“方便”。然而,让廉某一家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司机竟然没有拉手刹,径直下了车,直接导致救护车溜车。虽然没有造成什么危险,但是廉某和家人忍不住跟司机理论起来。理论过程中,廉某和其家人突然闻到司机身上有酒味。廉某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与医院方面取得了联系,由院方调派其它救护车对患者进行转运。接警后,朝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涉嫌酒后驾车的任某某及其所驾驶的救护车当场控制,并移交至交警支队法制大队进行处理。经对任某某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最终认定任某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任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5月8日被朝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5日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已移交到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