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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公安强化养犬管理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19-06-14 09:01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铁岭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养犬管理工作。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对未经登记养犬或者未按年度缴纳养犬管理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对养犬单位处2000元罚款。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2000元罚款。

  市民在养犬重点区域发现违规养犬行为,可以拨打110举报。如果发现流浪犬或现有犬只不知如何处理也可告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设置了犬只收容场所,专门负责组织收容走失、自愿送交、依法没收的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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