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丹东市公安局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江河湖警长制工作会议上获悉,丹东的每条河流都将设立江河湖警长。公安机关主动对接河长制,全面实行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江河湖警长制。
据悉,6月15日前,丹东市将开展一次巡河行动,重点整治河湖非法采砂、破坏水利水文设施、非法捕捞、水质污染等问题。
会上宣读了《辽宁省河湖总警长1号令》,播放了《江河湖卫士》宣传片,解读了《丹东市公安机关江河湖警长制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据了解,江河湖警长的工作职责包括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开展涉河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常态化打击工作,组织公安机关配合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河道和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工作,组织做好河流治理保护宣传、涉河信息收集及相关基础工作。
去年以来,丹东市公安局党委在全市全面实行了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江河湖警长制,打造了具有丹东公安特色的河长制组织保障体系。目前,江河湖警长制组织框架初步建立,全市公安机关共设立三级江河湖总警长、副总警长、警长125名,设立江河湖警长办公室8个,兼职工作人员24人,实现了警长与河长“一对一”全配套和零距离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