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丹东全面开展。
会议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和丹东市会签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读,对规定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操作方法进行详细介绍。对各基层检察院值班律师配备、罚金收取、调查评估意见出具、精准化量刑提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集中解答。
会议强调,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必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能有等靠思想和畏难情绪,保证制度实施。各基层检察院负责人均表示,会后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协调沟通,保证制度顺利推行。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与重视程度,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这项新制度强化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凸显检察机关的主导地位、责任和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寻求支持与配合。检察机关要做到主动汇报、宣传到位,与相关单位做好联系配合,合力推动工作开展;要秉承客观公正的办案立场。既要考虑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又要兼顾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社会综合治理;要强化业务学习,提高精准化量刑能力,严格依法、规范适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