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力开展好“雷霆治爆”百日专项行动,迅速形成“全民治爆”的良好氛围,葫芦岛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据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枪爆违法物品窝点的,一次最高可奖励10万元。
在5月10日至8月20日开展的专项行动中,葫芦岛公安以“四个一批”任务目标重拳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即快侦快破一批涉爆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整顿吊销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清查收缴一批非法爆炸物品。
《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明确: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况给予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窝点的,视情况给予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奖励。
举报电话
葫芦岛市公安局0429-110
连山分局0429-3171061
龙港分局0429-3172110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0429-3175111
兴城市公安局0429-5151110
绥中县公安局0429-6122678
建昌县公安局0429-7217123
南票分局0429-4192901
杨家杖子分局0429-44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