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为及时有效应对各种庭审情况,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专门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重大敏感案件出庭应对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保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庭审的顺利进行,确保公诉人以及证人、鉴定人等人身安全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从组织领导、制定预案、庭前准备、庭审保卫、证人和鉴定人保护、加强与辩护人沟通、请示报告、舆情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范。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增强对出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加强出庭应对工作,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重大敏感案件要逐案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应尽量解决在庭前。
《办法》要求,在黑恶势力重大敏感案件开庭前,应由主管检察长带领刑事检察、司法警察部门负责人和办案组成员与审判人员进行会商,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情形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出庭安全、外围警戒、庭审隐患和突发事件等共同研究应对对策。
《办法》规定,对可能出现围堵、攻击公诉人的情形,检察机关应根据应急预案,安排足够警力跟随公诉人出庭,对出庭公诉人予以贴身保护。协商人民法院为公诉人提供特别通道和专用车位,避免公诉人与被告人亲属直接接触,以确保公诉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