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五一”假期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8483起
本报讯 2016年至2018年的“五一”小长假期间,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8483起;夜间19至21时为事故高发时间段,普通公路仍是事故高发道路,私家车事故占据事故总数的80%……4月28日,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近3年“五一”期间全省道路安全情况,对今年“五一”小长假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和全省各主要景区出行攻略。
据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副局长商成繁介绍,2016年至2018年“五一”期间,每日交通事故数量呈递增趋势,在假期最后一日达到高峰。19—21时为全省交通事故最高发时段,13—15时为全省事故次高发时段。普通公路仍然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道路,京哈、京沈、新梨、鹤大、爱大、庄林、沈盘、昌法、小小、鞍羊、丹绥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速公路方面,京哈、沈海、沈环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虽然交通事故总体下降,但是高速公路上新手驾车事故比例较大。在所有事故中,私家车事故占总数的80%,货运车辆事故占总数的11%。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不保持安全车距、醉酒驾驶、逆行等五类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较多。
近3年“五一”期间,全省交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8483起,前五类违法行为分别是:不按规定停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驾驶中型以上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车型超速达10%未达20%,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751起,其中饮酒驾驶627起、醉酒驾驶124起。
据省交管部门分析研判,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将呈现六大特点:全省高速公路整体流量将超过400万台次,与上年同比增幅超过10%,高速公路疏堵保畅压力增大;重点旅游景区交通流集中,停车需求将大幅增加;长途客运车流量有所增多,私家车中短途出游迎来高峰;新手上路安全隐患增多,重点违法行为处于高发期;农村地区出行活动增加,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东部山区道路条件复杂,驾车行驶安全隐患突出。
为有效应对“五一”假期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和严峻形势,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在强化警力部署,依托省、市两级执法站严把道路安全关口的同时,将全部开通电子抓拍系统,全部启用缉查布控系统并全部实施警用无人机巡查,抓拍严查非法占用应急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和吸烟以及遮挡号牌、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农村地区,发挥农村“两站两员”、执法小分队等补充力量的作用,形成联动工作态势,持续管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5月1日零时至5月4日24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确保“五一”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